代書要將房屋買賣契約收回,有這回事嗎?
代書(地政士)是代理雙方辦理產權移轉的代理人,是無權將買賣雙方的契約書收回去的,但您的情形比較特殊,因為實務上移轉的代書-代辦費是買方負擔,今天你的情形是賣方負擔,所以有些差勁的代書,自然就不太甩你,因為你不是付錢的人!
另關於辦東辦西的問題=你們是買方,除了身份證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普通印章及若有辦貸款所需提供給銀行的財力證明外就沒啥需提供的了,如果代書假藉名義收費,如辦理自用住宅或貸款送件都是包括在代辦費用內,除非是辦理重購退稅會另行收費外,實在想不出有啥名目,可再收取費用,現在你們既然已不信任這位代書建議你們透過屋主處理(換代書),但一般而言有些代書會收取一半的費用,但若是已完成地政已送件,恐怕就要付全額了(因為他會被政府核課所得).... 但若是你要指定自己的代書,恐怕賣方會要你自行負擔費用了! 但因你們已簽訂契約了,一般實務上代書是雙方合意指定由誰而為之! 如果買賣雙方都有聘請代書時,若有爭執,應該是以合約上雙方所同意之買方或賣方之指定代書而為之人,但雙方意見可溝通後進行之,不太會發生有歧見,因雙方目的都是要順利完成產權移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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